聚焦我省房地產審批新政
發布時間:2009-03-18
核心提示
房地產開發項目所需蓋的公章從166枚減少到最多26枚;行政審批和備案項目由147項精簡為28項;房地產開發收費從54項減少到31項;跑辦手續時間從1年到3年縮短為18天……
作為我省“干部作風建設年”活動中治理“頑癥”的第一刀———省政府印發的《關于提高行政審批效能優化房地產業發展環境的意見》、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公布保留的房地產開發行政審批和備案項目目錄的通知》和《關于公布取消、停收、降低收費標準、放開收費標準和下放權限的41項涉及房地產開發收費和基金項目的通知》及省監察廳、省建設廳印發的《關于公布河北省房地產開發項目行政審批流程示意圖的通知》四個文件2月23日正式出臺。
對于投資我省的房地產企業和廣大群眾來說,這是一個春天般溫暖的消息:河北房地產審批迎來“破冰”時代。
1 最大限度縮小審批范圍
■審批用章從166個減少到最多26個
《關于提高行政審批效能優化房地產業發展環境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規定:實際工作中實行橫向并聯、縱向優化,重建制度規范,再造審批流程,對審批所需的各項準備工作適度前移,最大限度地實行并聯審批。
對審批和收費項目取消一批、合并一批、放開一批、下放一批。通過加強管理能夠解決的事項不再進行行政審批,通過市場、中介組織、行業自律能夠解決的事項徹底放開。
■審批備案項目從147項精簡為28項
《關于公布保留的房地產開發行政審批和備案項目目錄的通知》(以下簡稱《項目通知》)通過列表的形式,把房地產開發行政審批、備案及其他辦理相關手續的項目,從147項削減為28項。其中必經辦理的行政審批項目9項,特殊事項需要個別審批的項目10項,備案項目9項。
2 最大限度轉變管理方式
■健全并聯審批制
《意見》要求,各設區市、各縣(市)政府要按照“統一受理、信息共享、提前介入、同步審查”的要求,強化行政服務中心的功能,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審批部門要明確主管負責人進駐集中審批服務場所辦公并授權到位,實現真正意義上的聯合辦公。在施工圖審查、竣工驗收等設定并聯的環節,各設區市、各縣(市)政府要統一組織有監管職能的部門進行聯合審查、聯合驗收,部門缺席視為默認通過。
■實施全程代理服務制
《意見》要求,各設區市、各縣(市)政府要在行政服務中心設立專門的受理窗口,開展房地產開發項目審批代理服務,統一受理項目單位資料申報,無償為申請人代辦各項審批和交費手續,全程負責與相關部門的業務聯系以及協調運轉、跟蹤督辦、結果反饋,直至項目審批辦結。
3 最大限度縮短審批時限
■政府部門辦理時限為18天
《意見》限定了每個環節的辦理時間,要求真正做到科(處)室當日辦結、部門審批不超過3個工作日,全部辦結不超過20天。《關于公布河北省房地產開發項目行政審批流程示意圖的通知》(以下簡稱《流程通知》)中明確:規劃許可階段的有關事項,政府部門的審批辦理時間共計9天;施工許可階段的有關事項,審批辦理時間共計4天;竣工驗收階段的審批、辦理和驗收時間共計5天。辦理時限共計為18天。
■政府由坐等變為主動服務
《意見》中規定:政府有關部門要變坐等申請為主動服務,提前做好專家評審、技術分析、踏勘、公示、公告、聽證等準備工作。各地要從實際出發,制訂房地產開發項目行政審批流程圖,并向社會公告,接受監督。
4 最大限度減輕企業負擔
■41個涉房收費項目取消、停收、減低
《關于公布取消、停收、減低收費標準、放開標準和下放權限的41項涉及房地產開發收費和基金項目的通知》(以下簡稱《收費通知》)中明確,收費(基金)項目從54項減少到31項。《意見》要求,各設區市、各縣(市)政府要按照《收費通知》所列的目錄,對現行收費(基金)項目進行全面清理,嚴禁超越職權設立新的收費項目。對實行政府定價和指導價的經營性收費,要按規定的標準收取。對實行價格管理的壟斷行業代建費用,各設區市政府要在省制定的最高限價下,通過聽證、論證等方式,根據當地實際確定收費標準。
■嚴格執行一站式收費制
《意見》規定:改革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收繳方式,由多環節收繳改為項目用地審批、項目建設審批和房屋產權登記三個環節集中收繳。探索建立專門的收費機構,做到“一站式收費”。
5 最大限度公開政務信息
■實行全程信息公開和行政監察制
《意見》要求,各設區市、各縣(市)政府要建立房地產開發行政審批、收費政務信息全程公開制度和全程行政監察制度。將管理權限、設立依據、申報條件、申報材料、審批流程、辦理時限、收費標準、服務承諾等,制作辦事指南并公開發布。審批過程實行陽光操作,對行政審批項目的受理、承辦、批準、辦結和告知等環節進行公示。
■大力推行網上審批、網絡監察
《意見》要求大力推行網上審批,網絡全程行政監察,完善在線申請受理、狀態查詢和結果反饋功能,實行動態監管,及時發現和糾正違規審批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