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河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持續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助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方案》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1-04-07
河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持續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助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方案》的通知
冀政字〔2021〕13號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
現將《關于持續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助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21年4月3日
關于持續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助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方案
供銷合作社是黨領導下的為農服務的綜合性合作經濟組織,是推動農業農村發展的一支重要力量。2015年我省供銷合作社深化綜合改革以來,在促進現代農業建設、農民增收致富、城鄉融合發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階段性重要成果。但是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新需求,依然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矛盾和問題,組織體系不健全,縣級社統籌能力差,鄉村基層社覆蓋面小;服務功能不完備,生產、供銷、信用綜合服務存在短板,難以滿足農民生產生活新需求;經營機制不靈活,社有企業規模小、實力弱,為農服務支撐作用發揮不夠;治理機制不完善,管理運行不夠規范,治理水平尚需提升。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供銷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堅決扛起繼續辦好供銷合作社的政治責任,持續深化綜合改革,助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開創河北供銷合作事業新局面,制定本方案。
一、明確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問題導向和需求導向,圍繞“三農”工作大局,以為農服務為宗旨,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完善組織體系、提升服務能力、深化企業改革、創新治理機制為重點,持續深化綜合改革,進一步完善體制、優化職能、轉變作風,努力把供銷合作社打造成為服務農民生產生活的綜合平臺,成為黨和政府密切聯系農民群眾的橋梁紐帶,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推動形成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貢獻力量。
(二)主要目標。經過五年努力,供銷合作社組織體系更加健全,基層有效強化,系統優勢明顯增強,與農民利益聯結更加緊密;為農服務功能進一步完備,省、市、縣、鄉、村五級為農服務體系基本建成,助力鄉村振興效果更加明顯;社有企業經營機制靈活高效,風險管控嚴格有力,實力活力競爭力更加強勁;治理機制科學規范,從嚴治社全面深化,治理體系更加完善。“十四五”期間,全省供銷系統銷售、利潤、資產總額保持年均增長8%以上,在全國供銷系統綜合業績考核中保持優勝單位一等獎,實現增比進位。
二、完善組織體系
適應城鄉發展一體化需要,進一步完善省、市、縣、鄉、村五級供銷合作社組織體系,著力打造為農服務“國家隊”,承擔起助力鄉村振興和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的光榮使命。
(一)強化省、市供銷合作社引領作用。省、市供銷合作社立足更好發揮龍頭作用,堅持為成員社服務、為基層社服務的方向,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和同級黨委、政府的決策部署,加強本區域內供銷合作社的行業管理、政策協調、資產監管、教育培訓,推進區域供銷合作事業發展。加強系統聯合合作,引導本級社有企業完善服務功能,密切各級社有企業間的產權、資本和業務聯結,當好帶動系統發展的龍頭。各地要保持供銷合作社組織體系和社有資產完整性,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違法違規平調、侵占供銷合作社財產,不得將社有資產納入地方政府融資平臺,不得改變供銷合作社及其所屬企事業單位的隸屬關系。2025年,省市級社有企業帶動縣級社有企業300家以上。(責任單位:省供銷社,各市、縣政府)
(二)健全縣級供銷合作社人員機構。著力解決部分縣級社無機構代碼、無人員編制、無經費保障等突出問題,縣級社機關人員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縣級社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推進縣級社整合系統資源,實行縣級社和基層社資產管理、網絡運營、項目建設一體化,統籌構建縣有運營中心、鄉鎮有為農服務綜合體、村有服務站點的縣域城鄉綜合服務網絡。(責任單位:省供銷社、省委編辦,各縣政府)
(三)推進基層供銷合作社鄉鎮全覆蓋。著眼筑牢服務根基,延伸服務觸角,全面加強基層社組織機構建設。加快分類改造建設基層社。對基層社空白鄉(鎮),縣級社組織種養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涉農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組建基層社。對實力一般的基層社,通過政策引導、上級社幫扶、社有企業帶動等,著力提升為農服務能力。對實力較強的基層社,拓展為農服務領域,承擔涉農政策項目實施和公益性服務,打造成為鄉鎮為農服務綜合體。(責任單位:省供銷社)
(四)推進村社共建服務組織。借鑒先進省份“黨建帶社建、村社共建”經驗,支持供銷合作社與村“兩委”合作,融入“五位一體”農村組織體系。選拔村“兩委”負責人兼任基層社理事、監事,參與基層社管理,提升經營水平。充分發揮供銷合作社經營服務優勢和村級黨組織的政治優勢,共同領辦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共建生產生活服務平臺,共上發展項目,共育干部人才隊伍,共抓鄉村振興。2021年,選擇10個縣整縣推進“村社共建”試點。(責任單位:省供銷社、省委組織部、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
三、提升服務能力
適應鄉村全面振興需要,大力深化供銷合作社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綜合合作,著力構建農民生產生活綜合服務平臺,密切聯結農民,擴大服務范圍,促進科技農業、綠色農業、品牌農業、質量農業快速發展,實現農業高質高效、鄉村宜居宜業、農民富裕富足。
(一)拓展農業生產服務。圍繞提高農業農村發展質量,推動供銷合作社系統創新服務機構和服務模式,由流通服務向全程農業社會化服務延伸,加快形成綜合性、規模化、可持續的為農服務體系。在省級組建農資采購和農機服務聯盟,形成農資集采規模,統一調配農機服務資源;在市縣建設為農服務公司,在鄉鎮建設區域性農業全產業鏈綜合服務中心,通過大田托管、代耕代種、股份合作、以銷定產等方式,為農民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農資供應、配方施肥、農機作業、統防統治、收儲加工等系列化服務。到2025年,為農服務中心覆蓋所有涉農鄉(鎮),農業社會化服務規模達到5000萬畝次。完善農村產權交易市場功能,統一資金管理監督,防范交易風險,由承包土地經營權流轉為主向農村集體資產、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水權、林權等12類農村產權交易轉變。(責任單位:省供銷社、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林業和草原局、省政務服務辦公室)
(二)提升農產品流通服務水平。著眼構建現代化流通體系,以數字化技術改造經營網絡,推進農產品由線下展銷向線上推廣延伸,網點售賣與平臺經營互通,傳統物流與冷鏈物流結合。依托供銷合作社電商企業,整合社會資源,組建全省農產品電商聯盟,支持財政預算單位農產品消費通過供銷網絡采購,到2025年全省供銷系統農產品電商交易額達到200億元。積極參與公益性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政府控股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可交由供銷合作社建設、運營、管護。組織供銷合作社冷鏈物流龍頭企業,主動參與國家“農產品倉儲保鮮冷鏈物流設施建設工程”,搭建省級冷鏈信息平臺,在防范政府債務風險和不增加政府隱性債務的前提下,鼓勵有條件的市、縣政府,依法合規使用政府專項債券建設冷鏈物流園區,構建全省農產品冷鏈物流骨干網。到2025年,供銷系統每市至少培育1家骨干冷鏈物流企業、2個重點物流中心(物流園區)。整合供銷合作社倉儲物流資源,按照國家和地方應急儲備的政策標準,建設地方應急儲備中心,承接政府購買服務,加強糧、油、肉等生活物資儲備,提高應急保障能力,到2025年供銷系統每市至少建成1個應急儲備中心。(責任單位:省供銷社、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應急管理廳,各市、縣政府)
(三)穩妥開展信用合作服務。發揮供銷合作社聯農帶農組織體系和經營服務網絡優勢,與金融機構合作,為金融服務下鄉搭建平臺。組織指導符合條件的供銷合作社依法設立農村互助合作保險組織,鼓勵符合條件的供銷合作社依法設立融資租賃公司、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與地方財政共同出資設立擔保公司。在加強監管前提下,允許符合條件的供銷合作社企業依照法定程序開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試點,增強為農服務能力。穩步推進“政銀社戶保”金融支農模式,滿足農村資金需求。到2025年,全省供銷系統“政銀社戶保”風險補償基金達到20億元,為農民提供貸款達到200億元、惠及30萬農戶。(責任單位:省供銷社、省財政廳、河北銀保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四)創新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著眼促進城鄉融合發展,依托供銷合作社系統基層網點,加快建設城鄉社區綜合服務中心(社),為城鄉居民提供日用消費品、文體娛樂、養老幼教、就業培訓等多樣化服務,提升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在30個縣(市、區)開展“縣鄉村”三級綜合便民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取得經驗,全面推廣。基層供銷合作社要主動參與鄉村建設和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深入實施“綠色農資”行動,探索推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絡與農村環衛清運網絡“兩網融合”。2021年城鄉社區綜合服務中心(社)達到3.2萬家,2025年達到3.8萬家。(責任單位:省供銷社、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農業農村廳)
四、深化企業改革
樹牢新發展理念,聚焦為農服務主責主業,按照產權清晰、權責明確、社企分開、管理科學的改革方向,創新社有企業體制機制,加快轉型升級,嚴格風險管控,不斷增強實力、活力、競爭力,為服務鄉村振興提供有力支撐。
(一)搞活經營管理機制。堅持和加強黨對社有企業的全面領導,選優配強社有企業黨組織領導班子,落實黨組織重大決策前置程序和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保證黨組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社有企業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健全董事會、經理層和監事會,厘清各治理主體權責邊界,強化權利責任對等,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董事會的決策作用、監事會的監督作用、經理層的經營管理作用,形成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結構。深化勞動、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實行經理層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將員工收入與工作業績、企業效益和發展目標掛鉤,嚴格考核、兌現薪酬,形成管理人員能上能下、職工能進能出、收入能增能減的機制。(責任單位:省供銷社)
(二)優化重組社有企業。發揮社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作用,清理退出一批、重組整合一批、創新發展一批社有企業。著力做大做強農資、日用品、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等傳統優勢產業,大力發展農機服務、農產品電商、冷鏈物流等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構建為農服務產業新體系。依托重點企業和產業,以產權為紐帶,以市場為導向,通過合并、并購、托管等多種方式,建設一批立社、興社、強社的為農服務龍頭企業。到2025年,全省市級社至少擁有60家銷售收入1億元以上的龍頭企業,縣級社至少擁有600家銷售收入5000萬元以上的龍頭企業。(責任單位:省供銷社、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
(三)健全風險防控體系。各級供銷合作社要加大社有企業各類風險排查力度,落實“一個風險點、一位領導、一個專班、一名律師”風險化解機制,建立臺賬清單,明確責任時限,確保不發生系統性重大風險。依法依規加強對社有企業的管控,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和報告制度,實行財務、紀檢、審計人員綜合派駐,加強事前、事中、事后監管,把風險消滅在源頭和萌芽狀態。優化企業債務結構,降低企業資產負債率,確保資金鏈安全。對新上項目和投資,科學評估論證,落實風險責任,一旦發生風險,嚴格責任追究。(責任單位:省供銷社,各市、縣政府)
五、創新治理機制
適應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需要,進一步優化各級供銷合作社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努力建成運行高效、管理民主、協同互助的綜合性合作經濟組織。
(一)健全運行機制。按照建設合作經濟聯合組織的要求,推進依法依章治社,加快構建供銷合作社機關主導的行業指導體系和社有企業支撐的經營服務體系,形成上下貫通的雙線運行機制。規范和加強供銷合作社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三會”制度建設,各級社定期召開代表大會,健全理事會、監事會機構和人員配置。完善理事會工作機制,指導成員社之間的經濟聯合與合作,落實社有資產出資人代表職責,維護社員和合作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切實發揮監事會監督職責,引進相關職能部門監事、專家監事以及農民監事,推進監督工作規范化、常態化、制度化。(責任單位:省供銷社、省委編辦、省委組織部)
(二)理順社企關系。堅持社企分開,厘清社企職責邊界,加強社有資產監管。各級供銷合作社盡快完善社有資產管理委員會,按照理事會授權,建立社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并接受審計機關和同級財政部門的監督。各級供銷合作社抓緊設立完善社有資產運營管理機構或運營(集團)公司,對出資企業實施核心業務戰略管控和財務管控,承擔社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供銷合作社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確因工作需要,經批準可到本級社有企業兼職,但不得在企業領取報酬。(責任單位:省供銷社)
(三)強化從嚴治社。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總要求,推進全面從嚴治社,形成嚴格管控與改革發展相互支撐、相互促進的工作格局。制定權力監管清單,構建對社有企業經營預算、項目招標等重點環節的監管制度,建立防范腐敗風險和經營風險的治理機制。加大對社有資產、內部控制、風險管理等審計力度,深化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實現審計監督全覆蓋。加大執紀監督問責力度,對侵吞社有資產、濫用職權等造成社有資產流失問題嚴肅追責,形成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責任單位:省供銷社、省紀委監委機關、省審計廳)
六、優化改革環境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站在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鞏固黨在農村執政基礎的戰略高度,樹立重視供銷合作社就是重視農業、扶持供銷合作社就是扶持農民的理念,持續深化綜合改革,繼續辦好供銷合作社。
(一)切實加強領導。省成立持續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領導小組,由分管副省長任組長,有關責任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研究推進綜合改革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供銷社。各市、縣(市、區)政府要建立相應工作機制,統籌謀劃、協調推進,精心組織、抓好落實。(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供銷社)
(二)加大支持力度。發展改革、財政、農業農村、商務、自然資源等部門要優先支持供銷合作社土地托管、農產品流通、冷鏈物流等為農服務體系建設,優先保障用地需求,優先給予資金支持,按規定統籌用好相關涉農資金、地方政府債券等,對符合條件的為農服務重點項目給予傾斜。防范政府債務風險,堅決遏制政府隱性債務增量,各市、縣政府加快組織處理供銷合作社財務掛賬、金融債務、社有企業職工社會保障等歷史遺留問題。(責任單位:省供銷社、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自然資源廳,各市、縣政府)
(三)加強督導考核。省領導小組負責對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工作進行督導考核,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逐年分解下達目標任務,組織抽調相關部門組成聯合督導組適時開展指導檢查,以督導促落實,以督導保進度,定期向領導小組匯報,并向各市、縣通報改革進展情況。對推進改革不快、效果不明顯的市縣,派出工作組,共同研究推進措施,督促指導推進;對重視程度不高、改革推進不力的,進行約談和通報;對不能按期完成改革目標的,要追責問責;對改革進度快、目標任務完成好的,在資金項目安排上予以傾斜支持。(責任單位:河北省持續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四)營造良好氛圍。各級新聞媒體要大力宣傳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重要意義,宣傳供銷合作社在發展現代農業、促進農民致富、繁榮城鄉經濟、推進鄉村振興中作出的貢獻,傳播供銷合作社聲音,講好供銷合作社故事,營造持續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良好輿論氛圍。(責任單位:省供銷社)
附件:河北省持續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領導小組名單
附件
河北省持續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時清霜 省政府副省長
成員:劉修起 省委組織部副部長、省委編辦主任
趙國彥 省政府副秘書長
單寶風 省發展改革委主任
高云霄 省財政廳廳長
康彥民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廳長
王國發 省農辦主任、省農業農村廳廳長
周金中 省自然資源廳黨組書記
張 鋒 省商務廳廳長
位鐵強 省水利廳廳長
薛永純 省應急管理廳廳長
金洪鈞 省市場監管局局長
江 波 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局長
張瑞書 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主任
劉鳳庭 省林業和草原局局長
冷云竹 河北銀保監局局長
丁榮進 省供銷合作總社理事會主任
張明利 省審計廳副廳長
河北省持續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供銷社,辦公室主任由丁榮進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省供銷社副主任郭志江擔任。
(來源:河北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