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全力確保春耕化肥生產和供應
發布時間:2011-02-09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全力做好春耕化肥生產和供應工作,保障化肥企業正常生產用電和化肥生產原料供應。
根據發展改革委等9部門下發的《關于做好2011年春耕化肥供應工作的通知》,各地要保障化肥企業正常生產用電和天然氣供應,不得對化肥企業拉閘限電。各地電力部門和單位要做好電力供應,各地發展改革、工業等部門要做好協調督促工作。
《通知》要求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和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全力保證化肥企業生產用天然氣的供應,在未完成化肥計劃用氣前,不得向其他企業供應工業用天然氣。
根據《通知》,各級地方政府和行業協會要組織煤炭企業做好化肥用煤的生產,指導和協調地方煤炭企業向化肥企業供應所需無煙塊煤。煤炭和磷礦石生產企業要認真履行與化肥企業簽訂的供貨合同,不得隨意停供和漲價。
《通知》要求各地方鐵路部門繼續把化肥作為重點物資,按照鐵道部《關于加強春耕化肥運輸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強組織調度,做好運力安排。鐵路部門要全力滿足春耕化肥調運以及化肥生產所需煤炭、磷礦石運輸的需要,確保貨暢其流。對國家淡季商業儲備化肥的調運,在鐵路運力上要給予重點傾斜。
《通知》強調,化肥又是糧食的“糧食”,保證化肥供應、保持合理的化肥投入是促進糧食穩產增產的前提,對穩定農產品價格,管理通貨膨脹預期具有基礎性的重要作用。各級相關部門要認清形勢、高度重視、密切監測、協調配合,全力做好春耕化肥供應工作。